政务公开百问百答系列第三十二期——公共文化体育领域

公共文化体育领域

百问百答系列第三十二期

 

 

 

近年来,随着我国公共文化体育事业不断发展,社会各界参与热情和关注度越来越高,2018年2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各部门立足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的公益性均等性便利性,大力推进公共文化体育信息公开。本期将从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内容、文件依据、公开案例等梳理。

 

 

 

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包括哪些内容?

 

公共文化服务,是指由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以满足公民基本文化需求为主要目的而提供的公共文化设施、文化产品、文化活动以及其他相关服务。[1]

公共体育服务,是为实现和维护社会公众或社会共同体的公共体育利益,保障其体育权益的目标实现,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部门,依据法定职责,运用公共权力,通过多种方式与途径,以不同形态的公共体育物品为载体所实施的公共行为的总称。[2]

2023年8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文化和旅游部、体育总局等多部门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发改社会〔2023〕1072号),对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的内容进行了细化明确。文件指出公共文化服务类包括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送戏曲下乡、收听广播、观看电视、观赏电影、读书看报、少数民族文化服务等。公共体育服务类包括公共体育设施开放和全民健身服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大网.

[2]刘亮.我国体育公共服务的概念溯源与再认识[J].体育学刊,2011,18(3):34-40.

 

 

 

 

 

有哪些文件

对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提出公开要求

 

公共文化服务业务文件

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部门《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37号)提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要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并主动向社会公开,同时要加强绩效评价且结果要向社会公布。2016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出台,明确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文化设施目录及有关信息予以公布。设区的市级、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公布本行政区域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并组织实施。

 

公共体育服务业务文件

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提出要公开体育相关信息如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体育赛事活动目录、体育执法情况等信息。2003年,《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2号)要求公开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目录。2022年6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具体见下表:

条款

内容

第十八条

国家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制定和实施体育锻炼标准,定期开展公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开展科学健身指导工作。

国家建立全民健身工作协调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全民健身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情况向社会公开。

第三十五条

各级教育督导机构应当对学校体育实施督导,并向社会公布督导报告。

第四十九条

代表国家和地方参加国际、国内重大体育赛事的运动员和运动队,应当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选拔和组建。

运动员选拔和运动队组建办法由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规定。

第五十六条

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药品监管、卫生健康、商务、海关等部门制定、公布兴奋剂目录,并动态调整。

第五十七条

国家设立反兴奋剂机构。反兴奋剂机构及其检查人员依照法定程序开展检查,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反兴奋剂机构依法公开反兴奋剂信息,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十四条

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公开向社会开放的办法,并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实行优惠。

第一零四条

国家建立体育项目管理制度,新设体育项目由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认定。

体育项目目录每四年公布一次。

第一零五条(三)

具有相应的安全保障、应急救援制度和措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实地核查,并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应当发给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调整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目录并予以公布。

第一零六条(二)

制定通信、安全、交通、卫生健康、食品、应急救援等相关保障措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实地核查,并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调整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目录并予以公布。

第一零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体育执法机制,为体育执法提供必要保障。体育执法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政务公开相关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各部门立足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的公益性均等性便利性,大力推进公共文化体育的服务保障政策、服务体系建设、财政资金投入和使用、设施建设和使用,政府购买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的目录、绩效评价结果等信息公开。公开文化遗产保护、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名录、公益性文化服务活动、公益性体育赛事和活动、受捐款物管理使用等情况。《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将公共文化领域纳入公开范围。同年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文物局办公室发布《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对县级以下基层政府在公共文化领域的信息公开提出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但公共体育服务领域国家尚未出台指导基层政府的标准指引。部分地区如上海市黄浦区先行编制公共体育标准目录,指导公共体育领域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案例展示

 

深圳市“公共文化体育领域”专题

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在门户网站设置公共文化体育领域专题,集中展示文化体育政策法规、政策解读、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及文体资讯信息。同时通过公共服务专栏,分类展示文体设施名录及活动预告,为群众广泛参与文体活动提供信息保障。

 

芜湖市“公共文化体育”专栏

安徽省芜湖市在社会公益事业和重点民生领域专题下设置公共文化体育专栏,集中公开保障政策、体系建设、设施建设、财政资金使用、文化遗产保护等信息,栏目设置全面规范,信息发布及时准确,为群众快速获取信息、广泛参与监督提供便利。

 

上海市黄浦区公共文化体育标准目录

上海市黄浦区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公开公共文化和公共体育领域标准化规范化目录,对公共文化服务以及群众体育、体育行政审批等方面的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渠道、公开时限提出了具体要求,进一步提高了公共文化体育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

 

临沂市沂水县公共文化服务领域信息公开专栏

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在门户网站设置公共文化服务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围绕公共文化服务标准目录、服务保障、文博单位名录以及公益性活动等信息进行重点公开,通过集中展示群众关心关注和喜闻乐见的文化服务信息,持续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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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3年9月27日 16:54